教师增值评价是一项看基础、比发展、重增量的综合评价功能。
通过统一定出各教师所教所有学生的起点等级积分(总)计算标准,来进行增值对比。
比如设置各等级比例及得分标准如图:

比例为各等级占学生总人数的比例(各等级所得分数与比例可自行制定)
则该教师起点等级积分(总)S0=
再算出该教师的之后某次考试的等级积分(总)S1,计算公式同上,将两次积分相减进行增值比较:
得出教师等级积分(总)增量值S=S1-S0
正值则表示该教师所教的所有学生总体等级排名提高,负值则总体等级排名降低,数值大小则反映变化程度大小。